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其亚一期10万吨高纯晶硅建筑安装工程十一公司

   日期:2023-04-04     浏览:109    
核心提示:1. 招标条件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其亚一期10万吨高纯晶硅建筑安装工程, 建设资金已落实,项目所需十一公司-新疆
 1. 招标条件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其亚一期10万吨高纯晶硅建筑安装工程, 建设资金已落实,项目所需十一公司-新疆其亚一期10万吨高纯晶硅建筑安装工程-中化十一建-新疆其亚-钢结构加工(L区、F西)已具备招标条件**。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,现进行公开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
2.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
(1).标段(包)编号:2023-03-20-1054/01
标段(包)名称:十一公司-新疆其亚一期10万吨高纯晶硅建筑安装工程-中化十一建-新疆其亚-钢结构加工(L区、F西)-标段包01
招标内容及范围:钢结构加工
2.2 交货期: 根据施工进度陆续进场
2.3 交货地点: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区五彩湾工业园区
2.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:
详见招标文件**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 投标人资格要求
营业范围要求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具有招标物资生产、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,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标段(包)投标,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商进行投标; 4.2 财务能力要求: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,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; 4.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:投标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以及产品特点的说明等; 4.4 履约信用要求:履约信用良好,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、质量事故、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、仲裁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; 4.5 其他要求:供应商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企业列入“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”中,不得参与投标; 4.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4.7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标的物总合同金额。
3.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
(1)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。
(2)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。
(3)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。
(4)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:
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、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。
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、暂扣、或者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。
③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。
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,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。
3.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: 接受 不接受
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,应当满足本条第3.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;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.2款规定的情形;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,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。否则,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。
4.**报名:
从2023-04-02 16:51 起至 2023-04-07 16:00止(北京)

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,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,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,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、报名表格、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。
联系人:孙阳
电话:010-56240287
手机:13522553206(欢迎拨打手机/微信同号)
邮箱:kefu@bidnews.cn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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